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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某货柜厂叉车操作不规范 行人受伤获赔偿

2015年03月13日13:47 

南京市民陈女士在雨花台区三山工业园内的一家物流设备制造公司上班,前段时间,她骑电动车回家,在园区内撞到了停在路上的一辆南京叉车,之后,受伤的陈女士和叉车司机,就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赔偿,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骑电动车撞到叉车叉齿人受伤车受损    

2014年1月21日下午五点半,陈女士下班后准备回家,此时在离单位100米左右的路上,停着一辆叉车和一辆货车,陈女士骑电动车经过这里的时候,撞到了叉车的叉齿上。

陈女士介绍道:“叉车司机和货车司机站在面前,叉车叉齿没有放下来,我从后面骑车过来,叉车不是两个叉齿吗,个叉齿我过来了,两个人讲话的时候,有一个人看到我过来了,回头看,我让都让不急,撞到第二个叉齿上。”       

陈女士下颌部位被叉齿擦伤,连人带车摔倒在地,单位同事赶紧将她送到了医院。

陈女士的同事严先生告诉记者,这辆叉车是园区内一家货柜厂的,当时停在路上并没有工作,叉齿却升在半空。       

严先生:“叉车两个叉齿,当时升到半空,叉齿的顶端和货车距离就一米,人就只能从一米中过去。”   

货柜厂拿出1500元作为医药费拒绝再赔偿

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后,陈女士回家休养,这期间货柜厂负责人拿出了1500块钱作为医药费,但陈女士说,目前医药费她已经花去了3000多块钱,而当她找到货柜厂负责人时,对方却拒绝赔偿。       

律师表示,陈女士自己有观察不力,但是叉车驾驶员没有放下叉齿,也没有安全提示,责任更大,由于他是工作期间,职务行为,赔偿后果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叉车驾驶员无证操作货柜厂赔偿陈女士9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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